近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兰州市地下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落实《兰州市城市地下空间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明确地下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条件与流程,满足市民产权登记需求。
《实施细则》明确,纳入登记范围的地下车库(车位)是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独立空间且未计入公摊面积的机动车停放单元,涵盖与地上建筑同步开发建设的地下配建车库(车位)、独立开发建设的单建地下车库(车位),机械车位及人防车位不在登记范围内。
在办理流程方面,需分步推进。首先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地下车库(车位)的首次登记(即“大证”),之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销售手续,最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申请,为业主办理地下车库(车位)的转移登记(即“小证”)。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地下车库(车位),业主可依法依规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处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