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聂辉 摄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2013年至2024年间,我国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91万件,审结一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46万件,充分彰显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担当和作为。
当前,知识产权领域侵权易发多发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犯罪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社会各界创新创作主体对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需求日益强烈。
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犯罪行为类型,完善了入罪标准,增设了新罪名。因此,亟须制定一部符合中央政策和立法精神、满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需求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要求。
《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次全新的系统性解释。《解释》吸收、整合了此前三部相关司法解释的有效规定,同时废止了前三部司法解释,以便于司法实践操作,有效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为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最高检还同时配套发布了9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旨在帮助公众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
来源: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