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5月12日,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石狮市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简称《办法》)已出台,石狮市积极探索学校餐饮安全“家校共管”,将由各中小学校组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
根据《办法》,石狮各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1名成员。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具有以下权利:列席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查看校园“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履约评价、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校领导陪餐等信息资料。自行组织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分类反馈发现和收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踪了解问题整改。同时,依规依法重点监督招标采购、营养配餐、供货验收、食品安全、用餐陪餐、经费管理等工作。
同时,把学校配合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情况纳入校长负责制内容,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保障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独立规范开展监督。
编辑:周德庆